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、误导性陈说或许严峻遗失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好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所在诉讼阶段:立案阶段
公司所在当事人位置:被告
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方正证券”或“公司”)于2019年7月31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发来的《应诉通知书》((2019)湘0103民初7030号)《传票》《民事起诉状》等诉讼文书,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政泉控股”)以公司抉择效能承认胶葛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,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。
一、本次诉讼的基本状况
(一)各方当事人
原告: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
被告: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(二)原告建议的首要诉讼现实及理由
方正证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6月20日举行。经股东大会抉择公告发表,会议审议表决经过了方案13《关于中止向政泉控股发放公司2018年度盈利的方案》(以下简称“《方案》”),政泉控股以为:“《方案》是方正证券2018年度的赢利分配方针,股东大会经过的《方案》严峻损害了政泉控股的合法股东权力,违背《公司法》关于股东分红权的规则,为无效抉择。”详细如下:1.政泉控股是方正证券的合法股东,依法享有包含分红权在内的完好的股东权力;2.政泉控股绝无抽逃出资行为,更没有任何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确定其构成抽逃出资。
(三)原告诉讼请求
1.承认方正证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经过《关于中止向政泉控股发放公司2018年度盈利的方案》的抉择无效。
2.判令被告方正证券承当本案的悉数诉讼费用。
二、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赢利或期后赢利等的影响
公司将活跃辩论应诉本案。本次诉讼不触及金额,对公司本期赢利及期后赢利均无影响。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则,对本次诉讼的发展状况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,敬请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。
特此公告。
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19年8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