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隆汇11月29日丨春兴精工(002547)发布,公司部属控股子公司凯茂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(“深圳凯茂”)曾于2018年3月遭到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行政处罚(深人环罚字第054号)。
凯茂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,注册资本2297万美元,注册地址坐落深圳市光亮新区公明大街合水口社区下朗工业区第21、22、23、25、26栋,首要从事2.5D和3D玻璃盖板的制作以及AF、AR和AG镀膜外表处理。
深圳凯茂于2017年12月18日承受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现场查看,查看中发现其污水处理设备总排口外排水水样中总磷浓度(5.11mg/L)超越持有的《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》(编号:4403092017000030)规则的排放浓度限值。
2018年3月23日,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出具了对深圳凯茂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深人环罚字第054号),称深圳凯茂上述排污行为违反了《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法令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,“排污者应当依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则排放污染物,并恪守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环境管理要求”;并依据《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法令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(二)项的规则,对深圳凯茂处以罚款壹拾柒万元整。
深圳凯茂因持有的《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》载明的污染因子中没有总磷,故平常只对排污许可证中列明的首要污染因子进行检测,未对总磷项目做检测,且不清楚总磷为新增环保检测因子。
后经相关部分提示污染物排放超支后,深圳凯茂自查自纠,查找源头并活跃整改,现已合格排放并已经过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复核查看。